3月20日,蓝鲸产经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了解到,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4日生产的四特酒,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不合格,初检机构为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,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。
据了解,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剂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-2014)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饮料、糕点、复合调味料、配制酒等食品,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,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。
资料显示,四特酒创建于1952年,前身为国营樟树酒厂,2005年改制为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。公司总占地面积2700余亩,现拥有员工近3500人。
蓝鲸产经记者为此致电四特酒媒介部,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未能接通。(蓝鲸产经 朱欣悦 zhuxinyue@lanjinger.com)